無罪判決 迎向勝訴|實務成果
高雄地院無罪判決
邱OO/吳OO 案件|違反商標法
處理成果摘要
本案經法院審理後,於主文認定邱OO、吳OO均無罪。 無罪判決的核心在於:控方所提出之事證未能達到刑事審判所需的證明強度, 在合理懷疑未排除的情況下,依法應為無罪判決。
商標法相關刑事案件在實務上,常聚焦於「是否構成商標使用」、「是否足以致混淆誤認」、 「行為與商品/服務間之對應關係」,以及被告對相關事實之認識程度。 若客觀證據不足以證成構成要件或主觀要件,法院即可能作成無罪判決。
案件重點解析
刑事案件的判斷基礎在於證據是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,而非僅憑推測或片段事實即能成立。 以違反商標法案件而言,法院通常會從商標使用態樣、商品來源表示、交易流程與消費者認知等面向, 逐一檢驗是否符合構成要件;同時亦會審查證據鏈是否完整、證據間能否相互補強。 若控方證據無法形成足以支持有罪認定的完整結論,依法即應做成有利於被告之判斷。 因此,面臨商標法刑事風險時,及早整理商品/包裝/上架資料、授權或交易文件、對話紀錄與實際銷售流程, 往往有助於釐清行為性質並降低訴訟不確定性。
構成要件審查
是否屬商標法所稱之「使用」、是否足以造成混淆誤認,通常是審理首要焦點。
證據鏈完整性
證據能否相互補強並排除合理懷疑,直接影響是否能達到有罪判決的證明門檻。
無罪判決意義
法院判決無罪,代表刑事責任不成立,可避免後續刑罰、前科與相關衍生風險。
若您面臨商標法刑事風險、侵權爭議或已進入偵查/審理程序,建議及早整理證據與交易流程資料, 由律師協助評估可行策略與風險控管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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